在民事訴訟中,當一方當事人擔心對方故意隱藏、轉移財產(chǎn),或毀損、偽造證據(jù),從而影響到將來判決的執(zhí)行或作出時,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措施。法院在收到申請后,會審查是否符合采取保全措施的條件,如果符合,則會作出民事訴訟保全裁定,并按規(guī)定格式出具《民事訴訟保全裁定書》。那么,法院在什么情況下會作出保全裁定?《民事訴訟保全裁定書》包含哪些內(nèi)容?如何正確申請保全措施?下面將詳細為您解答。
民事訴訟保全裁定書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保全審查階段,依法對當事人提出的財產(chǎn)保全或行為保全的申請進行審查后作出的裁定,并出具《民事訴訟保全裁定書》。
《民事訴訟保全裁定書》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保全審查階段的重要法律文書,其格式一般包括:
(一)標題與文號民事訴訟保全裁定書在正文上方居中位置標注標題,一般格式為“民事訴訟保全裁定書”,字體加粗,字號略大于正文。下方居中位置標注人民法院的文書編號,如“(20XX)XXX民保XXX號”。
(二)案號及案由在標題下方,先寫明案件的案號,如“案號:(20XX)XXX民初XXX號”,然后寫明案件的案由,如“原告某某與被告某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三)當事人信息列出申請保全措施一方的姓名(名稱)和住所地,以及被申請保全措施一方的姓名(名稱)和住所地。
(四)申請事項寫明申請保全措施一方提出的具體申請事項,如“請求法院查封、凍結被申請人某某名下銀行存款人民幣100萬元”。
(五)裁定結果人民法院根據(jù)具體情況,裁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并寫明裁定結果,如“本院裁定查封、凍結被申請人某某名下銀行存款人民幣100萬元”。
(六)事實與理由簡要陳述申請保全措施一方提出的申請的事實依據(jù)和法律依據(jù),以及人民法院審查后作出的裁定結果的法律依據(jù)。
(七)申請恢復原狀或賠償?shù)臋嗬?告知被申請保全措施一方,如因采取保全措施錯誤造成損害,其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恢復原狀或賠償。
(八)告知救濟途徑告知雙方當事人對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或在收到裁定書后十五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九)送達方式寫明人民法院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的方式,如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公告送達等。
(十)裁定書制作信息寫明裁定書制作日期以及出具裁定書的人民法院名稱,并加蓋人民法院公章。
人民法院在收到當事人提出的保全申請后,會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百條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該條規(guī)定了采取保全措施的條件:
(一)一方當事人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偽造證據(jù)或者財產(chǎn),致使判決難以執(zhí)行或者造成其他損害情況的;
(二)一方當事人正在采取上述行為,如果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將會嚴重損害對方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審查時,會考慮是否存在上述兩種情形,同時會審查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證據(jù),以判斷是否符合采取保全措施的條件。
如果人民法院認為申請人提供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存在隱藏、轉移財產(chǎn)等行為,或認為即使存在上述行為,也不會對判決的執(zhí)行或作出造成影響,則可能駁回申請人的保全申請。
因此,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jù),以證明確實存在《民事訴訟法》**百條規(guī)定的情形,并證明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將會對自己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一般應遵循以下流程:
(一)準備相關證據(jù)申請人應準備相關證據(jù),以證明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如證明對方有隱藏、轉移財產(chǎn)等行為的證據(jù),或證明如果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將對自己造成嚴重損害的證據(jù)。
(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請,應提交申請書,并提供相關證據(jù)。申請書應寫明雙方當事人信息、申請事項和事實理由等。
(三)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在收到保全申請后,會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
(四)人民法院執(zhí)行保全措施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將執(zhí)行保全措施,如查封、凍結財產(chǎn)等。
(五)人民法院送達裁定書人民法院會將保全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并告知雙方可以申請復議的權利。
2.保全申請注意事項在申請保全措施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及時性保全措施的申請應具有及時性。如果申請人發(fā)現(xiàn)對方有隱藏、轉移財產(chǎn)等行為,應及時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請。如果人民法院認為申請人未及時提出申請,可能會駁回申請。
(二)證據(jù)充分性申請人應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jù),以證明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證據(jù)不足可能導致人民法院駁回申請。
(三)申請事項明確性申請人應明確提出申請事項,如請求人民法院查封、凍結對方哪些特定財產(chǎn),或禁止對方采取何種行為等。申請事項不明確可能導致人民法院駁回申請。
(四)申請理由合理性申請人應提供合理的申請理由,以證明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如證明如果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將對自己造成嚴重損害的理由。理由不合理或不充分可能導致人民法院駁回申請。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保全措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中提供的一種保障手段,旨在防止一方當事人隱藏、轉移財產(chǎn)或毀損、偽造證據(jù),以確保將來判決的執(zhí)行或作出。人民法院在收到保全申請后,會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同時出具《民事訴訟保全裁定書》。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時,應提供充分證據(jù),并注意申請的及時性、明確性和理由合理性。
希望通過本文的介紹,能幫助您更好地了解民事訴訟保全裁定書的格式及保全申請流程,以便在實際訴訟中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有相關需求或疑問,也可以咨詢**律師,獲得更詳細的指導和幫助。